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汽车三包新规 三包期2年或5万公里

来源:米乐体育app官方网站下载安卓版    发布时间:2024-02-05 20: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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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历经十多年漫漫长路,家用汽车产品“包修、包换、包退”,终于走进现实。

  新规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上的问题,可以不要钱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若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

  根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此外,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同时,也规定了免除三包责任的条件。根据这个规定,易损耗零部件超出生产者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经营者依法可以不承担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

  同时,在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或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或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或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或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或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

  这个规定还明确,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经营者依法也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家用汽车产品的退货条件进行了明确。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相关规定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向销售者退货。

  根据这个规定,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上的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此外,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广大购买的人退货。

  这份规定明确,家用汽车产品符合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车证明,并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根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在责任承担方面,规定明确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但值得注意的是,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全文为6000字的规定还指出,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免除依法应承担的三包责任和质量义务。

  这个规定对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义务作了明确,在违反规定时,质监部门等部门除最高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外,还可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将违法行为记入质量信用档案。

  根据规定,汽车三包责任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可依法向质监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此外,双方也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昨日,备受关注的汽车三包规定终于出台。随着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国内家用汽车用户将能享受到一系列新的三包服务。其中规定:发票开具之日起60日内或行驶3000公里之内,出现转向或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漏油可免费退换货。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故障修理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退货。针对新规一些热点问题,记者采访汽车经销商等相关人员进行答疑解惑。

  问题1:之前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退货?三包规定出台,对南宁的消费者和汽车经销商、生产商来说意味着什么样的变化?

  解答:此前达到退车的条件是,新车发动机的确有严重的故障,或车辆安全性能有严重的故障(刚提车不久的),或车辆在销售前以经产生过销售或者发生重大事故翻新。

  三包规定出台,汽车消费者、汽车生产商与销售商都能确保各自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得到明确的消费权益保障,增加购买信心。汽车生产商会更加严格保障自身生产的产品质量,为消费的人提供更好的产品。销售商得到明确的条例规范,有法可依提高行业标准,也避免某些消费者会因个人主观导致的退车现象。

  解答:首先,经销商身份实际上属于“中间商”,是被厂家授权的合法经销商。其次,汽车不同于其他物品,就生产工艺而言较为复杂,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消费者如果质疑厂家提供不达到退货条件的说明时,可以向第三方技术部门请求开具鉴定报告。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可以组织建立三包责任争议处理的技术咨询人员专家库,为争议处理提供技术咨询。

  问题3:退车之后的购置税、保险和其他税费,是否也包含在三包范围内?其中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解答:广西弘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从经销商角度来说,出现这种情况,消费者应该和经销商沟通协商,这个流程手续比较繁琐。如东风日产在前段时间推出品质无忧承诺,一旦确定需要换车,经销商将免费提供一辆同型号同配置的新车,而新车的所有税费由专营店承担。

  解析:首先,消费者要明白保修的范围。这在交付新车时已经有保修说明书,里面已经明确保修的范围和保修的零部件内容。一般来说,汽车品牌商家不同,对保修范围界定也不同,如东风日产的保修是针对起码有三年十万公里的零部件来保修,这部分的保修费用由厂家承担,不会对消费者产生费用。但是,一般来说,易损耗的零部件不在保修范围内。因此,建议在车子保修期内,车主选择回到4S店进行维修保养,4S店的检测仪器精准到位,小作坊式的维修点是无法给客户提供零部件的保修保障的。

  新规出台后也在网上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表示,这个规定毕竟让消费者有法可依了,但是具体实施起来还是会有很多难题。

  很多消费者表示,对汽车三包的执行力度不看好。如果车子出了质量上的问题,车主要自己举证,费钱又费力,所以不看好新规的落实;还有人认为,汽车三包的很多细节都还需要完善。

  也有行业专家表示,汽车三包政策出台是一个利好消息。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汽车三包涉及问题复杂,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执行环节将成为关键。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彭媛媛)商务部、发改委等14日联合公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其中私家车不再受15年使用年数的限制限制。新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针对“小型私家车无使用年数的限制限制”问题,本地职能部门将如何监管,新规取消年限限制是否会影响到二手车市场?昨日记者展开采访。

  在新规中,小、微型私家车无使用年数的限制限制,行驶上限为60万公里,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针对规定,有关业内的人表示,私家车报废年限的取消,体现了行政管理部门对当前汽车分布及使用状况的尊重。比如说,按照旧规定,一辆私家车已经使用了15年,但车辆维护保养甚好,各项指标检测合格,但却因为年限原因被淘汰是资源的浪费。采访中很多有车一族也认为,无使用年数的限制限制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是对私家车车主财产权的尊重和保护。

  当然,也有车主提出疑问:新规中提及的私家车行驶“上限”为60万公里,会不会有人利用这个公里数扰乱二手车销售市场?对此,广西弘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二手车部经理梁文政则表示,按照一般车子行驶情况去看,目前一辆私家车行驶到30万公里的甚少,而要进入二手车市场进行销售,都要对车子进行全面的“体检”,每辆车行驶公里数的多少,并不是判定这辆车优劣的标准。因此,对于私家车上限60万公里的问题,不存在修改公里数的多少而扰乱二手车销售市场。

  对于新规,本地职能部门如何看?将会有什么新动作?对此,南宁市有关职能部门表示,正在着手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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